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26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罗训

案件名称

黔西南州晴隆安宝煤矿有限公司晴隆县三宝煤矿“3·5”机电事故暂停相关责任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4〕28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5月14日

处罚结果

暂扣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编号:TM522423********261X)30日

处罚事由

根据黔西南州晴隆县三宝煤矿“3·5”机电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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