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蒙东呼伦贝尔阿荣旗500千伏新能源汇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 蒙东呼伦贝尔阿荣旗 500千伏新能源汇集输变电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变电工程。( 1)新建阿荣旗500kV变电站,建设2×1200MVA主变,500kV出线间隔1个,220kV出线间隔5个。(2)岭东500kV变电站扩建500kV出线间隔1回。

(二)线路工程。新建 500kV输电线路,起于阿荣旗500kV变电站,止于岭东500kV变电站,线路长度98.4km,单回路架设,新建塔基233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扎兰屯市境内 。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 《报告书》 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 施后,对 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 《报告书》 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 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二)认真落实 《报告书》 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要求。

(三) 运 营期 变电 站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 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 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 《报告书》 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厅委托 呼伦贝尔市 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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