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

为全面构建我市绿色发展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我市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步伐,现将《鹤壁市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30日

鹤壁市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更新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步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45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纵深落实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加快绿色交通发展步伐,奋力实现巡游出租车新能源车辆全覆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整合存量与提质增效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政策宣传和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引导燃油(气)巡游出租汽车提前更新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加大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二、工作任务

(一)选取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车型

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选型应满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汽车引导性应用条件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35号)中有关要求,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新能源出租汽车展销活动,由出租车车主自主自行与车辆销售方自洽谈购车(且不限于参与车展活动车型)。

责任单位: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出租汽车公司

(二)车辆购置补贴及提前更新补偿

1.新能源车辆购置补贴标准:市区更新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补贴标准为10000元/台车,车主可提前办理更新,按照先更新先补贴的原则,以办理完道路运输证时间为准,补贴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在2024年以后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不再享受车辆购置补贴和提前更新补偿政策。

2.提前更新奖励:对原燃油(气)车辆经营期限未到,在2024年12月31日前更新的新能源车辆,根据剩余经营期限,按照每车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更新补偿(补偿月数=旧车强制报废日期-2024年12月,具体到月)。

3.新能源奖补资金来源: 前期先用省财政预拨的2021年度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推广资金130万元和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资金100万元,再使用省财政补贴资金和市级补贴资金。市级补贴资金统筹使用环保生态补偿金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负责统筹。奖补资金依据车辆实际更新批次和资格审核情况,待补贴资金到位以后,予以及时支付。

4.新能源车辆购置补贴申请:补贴资金发放坚持严格精准、预约办理、集中审批、高效便民的原则,分为提交申领资料、资格审核、奖金发放三个环节。

(1)提交申领资料:新能源车辆出资人向所属巡游出租车公司提供身份证、社保银行卡、原燃油(气)车辆行驶证、原燃油(气)车辆道路运输证、原燃油(气)车辆去向证明、新能源车辆行驶证、新能源车辆登记证书、新能源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新能源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填写鹤壁市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申请表。

(2)资格审核:巡游出租车公司将车辆出资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比对原件,审核无误后,对补贴申报表盖章确认,将所有资料报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出租租赁科登记。

(3)奖金发放: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出租租赁科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补贴发放专班,补贴资金拨付至车辆出资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责任单位: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出租汽车公司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出租汽车更新新能源电动车的工作涉及部门多,利益调整幅度较大,协调任务重,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共同维护好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是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促进节能减排、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紧盯任务目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作,全力推进。

(二)完善保障措施。按照更新要求和职能分工,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形成“部门分工、协作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上级关于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工作精神,深化绿色发展意识,及时回应热点问题,澄清不实信息。

(四)强化跟踪问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工作专班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行调度,实施跟踪问效和考核评估。

(五)维护行业稳定。各出租汽车公司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出租车行业动态,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煽动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上报,做好出租车行业信访稳定工作。

附件:1.鹤壁市推广使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工作领导小组 和专班

2.鹤壁市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1.鹤壁市推广使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doc

附件2.鹤壁市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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