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贯彻落实加快推进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和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工作责任清单》的政策解读
为 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充分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更好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我市 印发了《陇南市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工作责任清单》 (陇政办函〔 2024〕13号) (以下简称《工作责任清单》) 。
我市的《工作责任清单》对标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结合市情实际 ,贯彻落实 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 三个方面 11条落实措施,有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在我市 加快 布局 建设 。《工作责任清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立足乡村实际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到农村地区居住 比较 分散、群众 大多 习惯居家充电,本着方便群众使用、提高使用效率的原则,在县乡企事业单位、乡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地布局公共充电 设施 ,同时鼓励引导农村居民在居住地安装自用充电设备。
二是贴近群众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考虑到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实际需要,鼓励 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营销推广经济实用的车型 ,推动性价比高、实用性强的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车型下乡, 按照《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该目录下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三是着眼安全便利使用加强建设运维服务。考虑到新能源汽车后期使用和充电桩运营维护,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下沉维修服务,加强农村维保技术人员培训,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确保群众使用舒心、维修便利、充电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动《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落地,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 ,力争到 2025年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 市 农村地区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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