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E1风光项目永久使用草原的审查意见》(庆林草审〔2024〕36号)及你单位提交的使用草原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林草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二批E1风光项目(风电)使用环县甜水镇张铁村、赵掌村,山城乡郝掌村、谢庄村、山城堡村、八里堡铺村、薛塬村,罗山川乡西阳洼村、龙柏山村、苇芝城村、大树塬村、陈渠子村、光明村,洪德镇苏长沟村、赵洼村草原45.7126公顷(685.689亩)。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草原和破坏植被,严防草原火灾,确保草原资源安全。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及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该项目使用草原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环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884号)有关规定,负责监督草原植被恢复费上缴省级财政并负责做好草原植被恢复工作。
四、本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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