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并做好2023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为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实现能耗统计数据全国“一张网”,国管局对“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了更新,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分类 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应纳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范围,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无下属单位的部门为公共机构;有下属单位的部门为主管机构;管理地区节能工作的部门为管理机构。 二、报送内容 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应填报4张基层表:国管节能基1表(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表)、基2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表)、基3表(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表)、基4表(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表)。 主管机构在填写本级基层表的基础上,还需汇总本级与下属单位的数据,填报4张综合表:综1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表)、综2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表)、综3表(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表)和综4表(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表)。 管理机构需汇总本地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数据,填报4张综合表。 三、报送方式、周期及时限 (一)报送方式 统计报表通过国管局“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线上报送。 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ggj.greensgcc.com:1443/ 登陆账号:各单位账号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账号与去年一致)。 登陆密码:abC@123456(区分大小写,密码与去年不一致) (二)报送周期 更新后的系统无法直接填写年报,需要各单位按月填写,按年汇总上报。即在平台中填写2023年1-12月每个月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在年报表中点击汇总,生成年报,确认无误后上报。 (三)报送时限 请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报送。 (四)责任分工 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催报、审核市直各主管机构、无主管机构的公共机构、以及县(市、区)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并将全市数据汇总上报至省节能处; 市主管机构负责催报、审核下属单位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报送局本级“基1-4表”,并汇总本级与下属单位数据报送“综1-4表”; 市公共机构负责填写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基1-4表”并报送; 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催报、审核所辖(属)地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分级汇总上报。 四、平台操作指南下载方式 综合信息平台操作手册、演示视频和常见问题解答下载方式为QQ群内自取,QQ群号:120062169,相关内容已上传至群文件夹《2023年度能耗统计》中。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系统中的名录库信息。请各单位、各地区及时更新完善综合信息平台中的名录库信息,确保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范围全覆盖。 (二)完善用能计量表具信息。在填报能耗数据前,基本信息维护页面可录入电表户号,录入后报表中会自动生成每月用电,不必再手动填写。独立办公的单位可直接录入录入本单位的电表信息,合署办公的单位可自行商讨用电比例分配,由办公区管理单位在户号填写处填写好楼内所有单位的用电比例并上传。 (三)填报能耗统计数据。各级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的统计员负责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无误后进行报送。能耗统计工作涉及到单位用能设备统计、费用票据采集、计量表具清查等情况,各单位应协调财务、后勤等部门,为能耗统计工作提供支持。 (四)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查和会审机制,每年对所辖(属)5%以上的公共机构进行数据质量抽查;所辖(属)公共机构50家以上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要组织上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会审,确保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五)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各级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等情况,定期对电、煤、燃气、燃油、热力和水等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对所辖(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核实异常数据,计算主要能耗指标,分析能耗变化趋势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并报送上一级节能管理部门。 (六)数据安全管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应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
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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