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合肥锦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气瓶充装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 7 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 号)等有关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合肥锦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 3 家气瓶充装许可证予以注销 。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 注销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合肥).xlsx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0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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