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 2024 〕 15 号
市交通运输委 :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 2022 〕 1 号)和《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津财建一〔 2022 〕 38 号)以及《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申请拨付 2023 年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的函》(津交函〔 2024 〕 16 号),现拨付你单位 2023 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 金 15664 万 元( 项目代码: P090005100170 、 PK ),专项用于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此项资金支出列“ 214 9901 公共交通运营补贴 ” 功能分类科目。
请你们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 做 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 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 资金分配表
2. 预算项目绩效 表(一)
3. 预算项目绩效表(二)
2024年4月8日
附件:
- 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分配表.wps
- 预算项目绩效表(二).xlsx
- 预算项目绩效表(一).xlsx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