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 工作 部署,在参考其他省市出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发展实际,自治区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工信厅、应急管理厅等 11 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绿氢制、储、运、充装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保障绿氢产业安全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 “ 十四五 ” 氢能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 。

三 、主要内容

《办法》共 9 章, 77 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 总则 ” ,设 6 条,明确了《办法》制定依据和适用情形,对氢能企业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责做出总体规定。

第二章 “ 基本要求 ” ,设 18 条,对绿氢建设项目布局、手续办理、从业人员资格、氢能企业及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各项执行标准进行规定。

第三章 “ 生产安全 ” ,设 8 条,对绿氢制造环节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制氢装置、制氢系统等的安全管理进行规定。

第四章 “ 储存安全 ” ,设 6 条,对绿氢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管理进行规定。

第五章 “ 运输安全 ” ,设 7 条,对绿氢运输环节的人员、车辆、容器、管道的安全管理进行规定。

第六章 “ 充装安全 ” ,设 8 条,对绿氢加氢站、加氢、卸气等的安全管理进行规定。

第七章 “ 应急管理 ” ,设 8 条,对氢能企业、应急救援人员、人民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能职责进行规定。

第八章 “ 监督管理 ” ,设 13 条,对各级各部门关于绿氢产业相关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规定。

第九章 “ 附则 ” ,设 3 条,对实施时间、有效期、解释部门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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