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4年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4 年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发改产业〔 2024 30 号),市发展改革委将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申报获批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为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 2024 年)》的相关要求,拟委托第三方承办评审服务工作。

二、服务需求

1 . 协助制定《宿州市 2024 年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项目评分细则》。

2 . 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出具资料审查意见书。

3 . 组织评审专家对进入现场的被评审 项目单位 开展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4 . 负责整个评审活动和相关会务的组织,负责聘请专家以及评审过程中所需场地、交通、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的支出及管理。

5 . 对评审资料和结果具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允许,无权擅自使用评审资料和结果。

三、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并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完成备案。

2. 评估组组长需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及高级经济师证书,评估组成员至少配备 1 名高级工程师、 1 名一级造价工程师,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 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类似项目的评估业绩。

4 . 评审组由 3 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

四、报价要求

此次采购控制价为 5 万元,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均为无效,报价最低单位为中标推荐单位。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有效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风险。

五、其他事项

请将报价函加盖公章密封后于 2024 4 2 日(周 18 00 前送达我委(当面送达或邮寄均可)。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 4 401 室, 产业 科收,电话: 0557-

附件: 附件:报价函(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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