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提前应对《新电池法》等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政策,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产品国际绿色竞争力,拟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试点示范为导向,选择1款代表性新能源汽车开展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结合核算工作形成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研究报告。现就项目服务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形式。筛选1款具有核算基础、试点示范效应较好的新能源车型,开展原料采购、零部件生产制造、整车组装等全生命周期分析核算工作。在核算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研究报告》。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三)验收方式。供应商按合同完成并提交合格的研究成果,由采购处室(资环处)和外部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业队伍,团队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产品碳足迹核算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结合合肥市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三)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负责,成果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无权擅自使用项目成果。

(四)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任何项目工作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通过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项目有效报价不超过人民币29.8万元。

(二)报名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

(三)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4月5日下午17:3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四)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至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2501室,申报材料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六)监管部门电话:0551—。

(七)联系人:吴琳,联系电话:0551—。

附件1. 综合评分细则.docx

附件2. 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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