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曲县向华能源有限公司李家沟铁路专用线及集运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曲县向华能源有限公司李家沟铁路

专用线及集运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晋发改审批发〔2024〕46号

忻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河曲县向华能源有限公司李家沟铁路专用线及集运站项目的请示》(忻发改〔2023〕2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调整运输结构有关要求,提升煤炭外运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河曲县向华能源有限公司李家沟铁路专用线及集运站项目(项目代码:2309-140000-89-01-537642)。

项目法人为河曲县向华能源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民营企业。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沙泉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一条铁路专用线,从神朔铁路李家沟站西咽喉引出,向西南方向沿神朔铁路布设专用线,正线全长3.082公里,设李家沟集运站。集运站设到发线兼装卸线3条,同步设置煤炭储装运系统1套。

技术标准: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12‰。最小曲线半径,400米。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神华号,DF5。牵引质量,10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2150米。

设计运量:近期1000万吨/年,远期1500万吨/年。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8766万元,其中资本金41260万元由企业自筹,其余27506万元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项目法人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招标方案组织实施。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0000202300056号)、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关于同意包神铁路向华、远道集运站延期接轨的批复》、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河曲县向华能源有限公司李家沟集运站可行性研究审查纪要》、省文物局《关于河曲县向华能源有限公司李家沟铁路专用线及集运站项目文物影响评估及保护方案的意见》(晋文物审批函〔2023〕238号)和《河曲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意见》(河稳评备〔2023〕7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项目法人进一步加强地质勘察,优化项目方案,集约节约用地。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提升周边路网运输能力。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文保、水保、环评等手续,确保依法合规建设。施工过程中要细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控工程安全质量,落实安全生产、安全质量防护、环保水保、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请河曲县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服务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环境,明确属地监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一、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项目法人需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核准号: 20 24 - 040

项目名称

河曲县向华能源有限公司李家沟铁路专用线及集运站项目

建设

单位

河曲县向华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建筑工程

核 准

――

核 准

――

核 准

――

――

安装工程

核 准

――

核 准

――

核 准

――

――

勘察

核 准

――

核 准

――

核 准

――

――

设计

核 准

――

核 准

――

核 准

――

――

设备

核 准

――

核 准

――

核 准

――

――

监理

核 准

――

核 准

――

核 准

――

――

重要材料

――

――

――

――

――

――

――

招标公告 以及公示信息发布媒介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核准意见:

一、 该项目属于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 达到强制招标规模标准的各项建设内容均应进行招标。

二、 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 建筑工程(含重要材料)、安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设备 内容全部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申请 。

三、 该项目的招标公告 和公示信息应 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 发布 。

四、 该项目应在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