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委,高新区、经开区经贸局,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能源领域(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和化解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能源局《安徽省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安徽省油气管道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 年)》总要求,根据市安委会《蚌埠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 年)》统一部署,结合我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蚌埠市能源领域(电力、油气长输管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企业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蚌埠市能源领域(电力、油气长输管道)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2024—2026 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市能源领域(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化解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能源局《安徽省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安徽省油气管道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 年)》总要求,根据市安委会《蚌埠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 年)》统一部署,结合我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部门、各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督促企业落实重大隐患“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 2024 年底前基本消除 2023 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存量, 2025 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安全隐患增量, 2026 年底前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电力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严控油气长输管线高后果区增量,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确保我市能源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电力系统安全主要任务
1. 推动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持续推进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落地应用。持续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宣贯解读,规范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落实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推动企业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对于企业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情况,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强化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统计督办。 2024 年底前,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台账,对进展缓慢的将采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落实《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关于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2. 巩固提升大电网安全防御体系
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省能源局相关部署,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协同完善电源结构、构建坚强柔性电网平台、科学安排储能建设,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积极构建稳定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发挥电网运行方式分析的牵头作用,开展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和大电网安全风险分析,持续提升系统运行机理分析和安全风险分析的准度和深度,推动安全风险分析从定性向定量转变,形成覆盖全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电网运行方式分析机制,为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做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有关企业落实《防止直流输电系统安全事故的重点要求》《关于加强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强化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督促有关企业强化大型充油主设备状态管控,加快换流变、套管等重点隐患治理,提升特高压、主设备安全可靠性。督导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好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并网机组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加强电力设备质量隐患排查。聚焦配电变压器、电力金具、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等应用广泛、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设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开展新采购电力设备质量状态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建立完善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电力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强化结构安全、本体安全,加强态势监测,提升技术防护手段,全面提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3. 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风电工程安全管理。针对轮毂高度 100 米以上风电机组,督促企业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旁站监理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针对超期服役或服役年限超过 15 年设备、 100 米以上的钢管塔筒设备、 2019 年以后至中央财政补贴取消前投产设备,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加强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利用风速仪、视频监控、起吊设备监测监控、塔筒动力性能监测等设备,实现对风电施工和运行状态监测预警。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督导企业认真落实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持续排查整治大坝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4. 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推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电力建设施工、高风险电力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动电力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配合省能源局开展电力应急平台建设。指导企业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2026 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着力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支撑。推动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智慧工地”建设。配合省能源局推动电力建设产业工人智能化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电力建设企业、产业工人和在建项目“三位一体”的动态资源,探索建立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全生命周期职业履约档案的智能化生成系统、流动从业人员的数字信用评估和流动风险管控系统,研究建立全行业流动从业人员统一监管约束机制。
5.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加强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电力行业于 2025 年底前,完成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集中培训。推动企业 2024 年底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动画、短片、微课直播、 VR 感知等科技手段,丰富培训内容和组织开展形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电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做好电力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重点岗位人员考核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推动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督促企业明确有关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提升电力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相关企业以及铁路、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满足安全风险防范、重特大灾害事件、电力事故抢险救援等需要。指导企业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企业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6. 强化电力安全监管执法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互联网 + 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电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安全警示宣传片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二)油气管道保护主要任务
1. 开展油气管道保护责任落实行动
市发改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油气管道保护检查,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加强对县区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指导,每年做到所辖县区油气管道保护检查全覆盖。各油气管道企业切实做好管道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油气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进一步强化油气管道保护跨部门协同和企地共管、定期会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设,加强政企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形成油气管道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 开展油气管道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建设行动
油气管道企业要紧紧围绕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中常发、易发问题,建立和规范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排查范围要覆盖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所有风险点。油气管道保护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重点排查油气管道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资金投入、培训教育、宣传、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和执行等工作开展情况;油气管道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方面,重点排查巡线制度执行、标志桩牌空间准确度和规范化设置及维护、设备设施维护、压力容器和仪表法定检测、油气管道内检测等工作开展情况;油气管道运行风险管控方面,重点排查占压和间距不足隐患、高后果区识别和“一区一案”制定、第三方施工管理、对穿跨越河流管段管理、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工作、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管道应急能力建设方面,重点排查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协议签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抢险设备储备和更新、与各部门联系机制建立等工作开展情况。
3. 深化油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清理攻坚行动
油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清理工作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清存量,零新增”。强化管道日常巡护对管道占压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消除”的探头作用,严防“边清边占”;管道中心线 5 米范围内植物要强化典型取样的开挖验证和定期复查,确保不形成深根植物占压隐患;统筹社会稳定和管道保护风险管控,在严防形成密闭空间、气体泄漏监测装置全覆盖、管道巡护通道畅通前提下,积极稳步消除农作物大棚类存量占压隐患;专项强化老旧管道占压隐患整治,老旧管道运营期间管理投入和标准不减,人防技防和管道巡护再强化。
4. 开展油气管道项目安全建设行动
配合省能源局拟定并组织实施油气领域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将安全管理作为油气规划重要内容,推动油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加强管道规划建设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生态红线等统筹协调。严格投资项目管理,在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加强油气管道与其他线性工程相遇相交关系处理和油气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管理。狠抓《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落实,指导和规范油气管道与其他工程复杂立体空间相遇相交关系的处理。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新建不能满足油气管道保护要求的油气管道防护方案”和“可能影响油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方案”行政许可审批。油气管道企业要强化相关工程节点安排,加强与相遇相交工程所属单位衔接,管道施工要提前谋划,尽可能避开汛期、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强化在役在建管道定向钻穿越工程管控,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合规处置、合规运营。
5.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进一步加强《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 GBT34346—2017 )、《安徽省能源局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等油气管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推广、学习、使用,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健全完善油气管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应予以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6. 开展油气管道保护科技支撑行动
加快推动油气管道保护管理和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配合省能源局开展油气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推动油气管道企业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接入系统、更新维护等工作,以信息化手段,通过对管道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进一步提升油气管道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配合省能源局开展无人机巡线试点工作,在条件适宜地区,逐步推广无人机巡线,保障巡线全路径、全角度覆盖。
7. 开展油气管道保护能力提升行动
推动油气管道企业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培训制度建设,全面细化完善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油气管道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及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油气管道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加强油气管道保护执法人员培训,市发改委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油气管道保护培训,进一步提升管道保护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
8. 开展油气管道保护体系建设行动
推动油气管道企业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 GB32167—2015 )的学习和应用,按照完整性管理有关要求,对油气管道进行全面监控、评估和管理,保证油气管道完整性,防止发生泄漏等安全事故。大力选树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标杆企业,在全市推广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先进经验。对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等方面予以激励。
9. 开展油气管道保护精准执法行动
推动油气管道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互联网 + 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油气管道保护精准执法,挂牌、公布、曝光、处理油气管道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各部门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10. 开展全民油气管道保护意识提升行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油气管道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全民油气管道保护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油气管道保护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油气管道企业定期宣传讲解油气管道保护知识、介绍油气管道保护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油气管道保护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企业要精心谋划、科学组织,迅速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重点,持续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配备。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制度,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三)严格监督问责。 市发改委将对检查组织不及时、自查检查走形式、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执法查处不严格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倒查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经验交流。 各部门、各企业要及时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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