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 2017-2022 年度吉林省整车生产企业申请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审核情况公示的通知
按照国家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 2024 〕 2 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文件要求,吉林省工信、财政、科技、发改等部门依据国家《通知》要求,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联合组织域内整车生产企业启动相关清算资金申报工作。对企业申报、市(州)政府部门审核的有关资金申报材料,吉林省工信厅会同省能源汽车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抽查,主要围绕申报材料与《通知》要求符合性、车辆行驶里程情况、佐证材料完整度、补贴核算金额、车辆现场情况与公告信息一致性等内容进行了核查。
经逐级核查,本次符合《通知》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95683 辆,申请补助清算资金 86697.7818 万元。按《通知》要求,现将审核情况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1 日,共 7 天。
附件: 2017-2022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新涛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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