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传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新能源物流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近况
(一)产业政策不断完善。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济南制定了长远规划,先后出台了《济南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等政策,2023年9月发布的《济南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集聚5家以上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10家以上关键零部件骨干企业,产业规模力争突破2000亿元。
(二)产业基础不断增强。2023年以来,我市谋划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计划开工建设公共停车场项目42个、停车泊位14231个,实际开工建设项目50个、停车泊位16164个,公共停车场开工建设项目数量和泊位数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有效增加停车资源供给,缓解停车难题。到2025年,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公共及专用充电桩22000个以上,加氢站 (含合建站)10座,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三)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济南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正快速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新势力”。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不仅有中国重汽、比亚迪、启征新能源、临工重机、弗迪电池等“千亿级”“百亿级”规模的产业链龙头企业,还有萨博、豪瑞通、豪驰等多家专用车领域“小巨人”。济南设有新能源汽车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中心等服务平台。2023年济南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40万辆,已成为全国市场中的“后起之秀”。
(四)推广应用不断拓展。为落实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任务,2023年至2025年,我市计划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2.57万辆,建成充电桩1.7万个,换电站177座,综合能源服务站10座,公共领域新增车桩比力争达到1:1,力争城市公交、出租、网约、邮政、公务用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纯电动汽车,环卫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增和更换车辆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80%,除特殊用途外其他公共领域原则上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对标先进、抢抓集运,聚焦社会所需、大众所盼,增强整车企业创新活力,不断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提升,助推我市新能源物流车的创新发展。
一是持续发挥产业链优势。强化“链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本市整车企业和配套企业的合作关系,根据链主企业需求组织供需对接,构建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套、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加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布局,严格落实“新建的公共停车设施应按不低于总车位数15%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要求,2024年计划新建公共停车设施项目32个、停车泊位9399个。
二是积极打造新能源汽车发展生态。用好“双智+换电+公共领域”三重试点政策,叠加发力、互为促进。随着试点推进,市场与生产连接将更加紧密,也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提速发展。从生产端看,济南市已逐步形成芯片、动力电池等零部件,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生产的全产业链条,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超百家。三重试点带来的政策红利与创新尝试,将促进新能源物流汽车产业强链补链、转型升级、生态完善、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大对上政策争取力度。密切关注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导向,争取政策支持,积极组织新能源汽车下乡公益活动,聚焦城市物流配送和城市工程运输领域,开展新能源物流汽车产业对接活动。我们将加强统筹规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市区各地加快新能源汽车物流车辆的推广应用,不断完善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货运物流的绿色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物流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7日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