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43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单位

晴隆县兴鑫能源有限公司(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

案件名称

晴隆县兴鑫能源有限公司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4〕13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3月4日

处罚结果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事由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晴隆县兴鑫能源有限公司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开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和《贵州省能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第八项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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