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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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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个人 |
兰希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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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遵义市播州区平正乡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大林煤矿“ 10 · 15 ”顶板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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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4〕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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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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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362202********1552)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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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根据播州区大林煤矿“10·15”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暂停兰希伟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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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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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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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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