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申请省级购置补贴清算收尾工作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申报省级补贴的清算收尾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全省新能源汽车申请省级购置补贴清算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能源汽车申请省级购置补贴清算收尾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2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须在庆阳市上牌登记的车辆;

2.个人消费者购买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车辆不给予补贴(法人消费者除外)。

二、受理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5日

三、申报地点

各县(区)工信局

四、申报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人身份证;3.新能源汽车证明;4.补贴信息表;5.补贴申请;6.申请人身份证;7.购车合同;8.销售发票;9.车辆登记证;10.行驶证;11.合格证;12.强制保险单;13.完税证;14.检测报告;15.国补证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清算资金通知。

五、咨询电话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镇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正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华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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