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国补清算)的材料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要求,我局收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曾用名: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根据清算要求,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就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了审查核实。现对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一、企业名称: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二、车辆型号和数量:HMC7001BM0BEV(普力马)22辆,E3HMC7000NS0BEV(E3)120辆

三、申请补助资金:693万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和问题线索材料提交至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附上证件资料)。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4015

附件:1.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016年普 力马)

2.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018年E3)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关于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国补清算)的材料审核情况公示.doc
附件1: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016年普力马).xlsx
附件2: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018年E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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