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精检测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申请增加业务范围,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有关规定,省能源局组织专家现场审查通过后,经2024年2月22日省能源局局务会审议,同意如下:
1.同意贵州高精检测有限公司设立金沙检验室,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民兴街道大水经济开发区A区09栋第4层,建筑面积1395.1平方米。
2.同意贵州高精检测有限公司新增无轨胶轮车、摩擦式提升机、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煤矿用阻燃电缆等41类检测检验项目(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告。
附件: 贵州高精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验机构信息公开表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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