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陕西秦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01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陕财办建函〔2024〕9号)文件要求,陕西秦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2016-2021年度满足申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进行清算,经咸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初审,陕西秦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此次申请201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车辆涉及新能源客车476辆,涉及资金5,189.70万元;其他有清算需求的备案车辆181辆,涉及资金1,427.0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3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至市工信局。

监督联系人:许五洲 监督电话:。

附件:

1、陕西秦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1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2、陕西秦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1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3、陕西秦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1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备案汇总表

4、陕西秦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1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备案明细表

附件1-4.zip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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