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改统计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 2023 )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 〔 2023 〕 139 号)要求,为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应用范围,现开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 应按规定完成各项审批手续,项目 应在技术路线、建设模式等方面具有一定先进性和代表性,具有复制推广价值,已正常运行至少 2 个供暖 (制冷) 周期, 其中 地热 能 项目实际供暖(制冷)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50 万平方米,生物质 能 项目实际供暖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100 万平方米。
二、 各地要优中选优, 每个市申报项目总数 原则上 不超过 1 个, 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品类较全的 市申报不超过 2 个。同一类型的项目,每个企业 (集团) 申报不超过 1 个。
三、各地要 指导 项目业主参照大纲 认真 编制申报材料,并出具承诺,每个项目单独编制,必要时可附图片、视频资料。 各地 要 对所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先进性进行初步审核,将确实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项目 于 2 月 23 日前 报我委。
联系电话:,邮箱:hnsxny@163.com。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
供暖(制冷)典 型案例汇编( 2023 )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 〔 2023 〕 139 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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