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 〕 3 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408 号)第十一条规定,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向我厅提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该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 6523020096 ,许可证有效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0 日。
经研究,我厅同意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由 唐湘军 变更为姜禹,其公司住所、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 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规模、许可证有效期等其他内容 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202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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