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深入推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合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厅、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共同印发了《自治区深入推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工信电子〔 2023〕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

近年来,世界各国愈发重视气候变化应对和加快新能源应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经济社会呈现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低碳化、生产消费信息化的趋势。电子信息技术与新能源需求融合的不断深化,成为了新一轮工业革命的重要标识,催生发展了能源电子产业。能源电子产业是生产能源、服务能源、应用能源的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的总称,主要包括 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统称为 “ 光储端信 ”)。

能源电子产业既是实施制造全国和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新能源生产、存储和利用的物质基础,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中坚力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 决策部署,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 六 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精神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 《实施意见》 。

二、 《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部署,立足自治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推动自治区能源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确定了政策引领、市场主导、突出优势、集聚发展、创新驱动、绿色高效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主要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形成具有较强协同效应的 “ 光储端信 ” 产业,产业链从上游向中下游延伸,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 “ 光储端信 ” 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 1600 亿元。

到 2030 年,自治区能源电子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 光储端信 ” 全链条融合发展形成一定规模。 “ 光储端信 ” 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 2750 亿元。

四、《实施意见》的创新特点

《实施意见》立足于时代背景和产业发展趋势, 一是 突出融合发展。基于电子信息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融合创新的时代背景,《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以 “光储端信”为核心的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 二是 注重方向引领。《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技术的重点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智能、绿色、安全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重点终端市场应用; 三是 提升供给能力。《实施意见》明确到 2025年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并提出两项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五、 《实施意见》提出的专项行动

为统筹推动现代信息和能源技术光伏储能等深度融合,《实施意见》提出两大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分别侧重发挥太阳能光伏作为新能源生产主力军、新兴储能产品作为新能源系统压舱石的作用。 一是 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光伏材料和设备、智能组件及逆变器、系统和运维的具体发展方向; 二是 实施新型储能电池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锂离子电池、锂电材料及装备、钠离子电池、氢储能 / 燃料电池、其他新兴储能技术及产品、电池系统集成、检测评价和回收利用的具体发展方向。

六、 推动《实施意见》落实的保障实施

《实施意见》包含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 加强产业统筹协调 。 充分发挥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 统筹推进自治区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工作 ; 二是 积极加大政策扶持 。 能源电子产业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能源电子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持力度 ; 三是 优化完善市场环境 。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 四是 全面加强人才培养 。 加强能源电子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利用新疆人才发展资金,加大能源电子专业化人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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