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镇雄县刘家坡煤矿有限公司刘家坡煤矿开展现场检查,责令煤矿停产整顿。2024年2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将该煤矿停产整顿函移送我局依法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第十一条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56号)的相关要求,依法暂扣镇雄县刘家坡煤矿有限公司刘家坡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滇)MK安许证字〔〕)。
特此公告。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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