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4〕14号)转给你们,请各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各区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于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局,其中材料电子版(盖章、与纸质版一致)通过OA函复,纸质版(盖章、一式三份)寄送至省市发展改革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405室),申报材料名称为“佛山市XX区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申报材料”。市发展改革局审核后统一将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上报省能源局。

附件: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舒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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