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先导工程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三峡蒙能能源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先导工程 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新建 220kV输电线路,起于库布齐1#、2#220kV升压站,止于已建220kV响兴Ⅰ、Ⅱ回线6#塔。线路长度约48km,其中双回路架设46km(架空线路45.5km,电缆线路0.5km),单回路架设2km,新建塔基149基。

线路部分穿越黄河内蒙古段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26.5km,立塔67基。其中交叉穿越内蒙古库布齐沙漠自治区森林公园长度为17.1km , 立塔 54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 施 和下列工作要求 后, 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从环境保护角度 分析, 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 及 运营期 对 生态 保护红线、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自治区森林公园 及周边区域的生态 保护 与恢复 措施。 项目 施工 要确保 严格 按照《报告表》确定的线路走向,不得新开辟走廊,避免对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自治区森林公园 形成新的切割 。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要求。

( 三 )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厅委托 鄂尔多斯市 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8日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