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峡蒙能能源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先导工程 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新建 220kV输电线路,起于库布齐1#、2#220kV升压站,止于已建220kV响兴Ⅰ、Ⅱ回线6#塔。线路长度约48km,其中双回路架设46km(架空线路45.5km,电缆线路0.5km),单回路架设2km,新建塔基149基。
线路部分穿越黄河内蒙古段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26.5km,立塔67基。其中交叉穿越内蒙古库布齐沙漠自治区森林公园长度为17.1km , 立塔 54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 施 和下列工作要求 后, 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从环境保护角度 分析, 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 及 运营期 对 生态 保护红线、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自治区森林公园 及周边区域的生态 保护 与恢复 措施。 项目 施工 要确保 严格 按照《报告表》确定的线路走向,不得新开辟走廊,避免对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自治区森林公园 形成新的切割 。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要求。
( 三 )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厅委托 鄂尔多斯市 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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