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
为推动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合政办秘〔 2023 〕 11 号)文件 精神 ,现将《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市经信局执行 条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遵照执行。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 财政局
202 3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合肥市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市经信局执行条款)实施细则.docx
细则附件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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