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哲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8家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归并整合经营的批复

索取号:MB2F31330Y/2023-00289 发布机构: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道运客〔2023〕290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上海哲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上海哲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一下租赁公司合并经营的请示》(沪字 〔 2023 〕 第 0 06 号)收悉,经研究,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鼓励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同意上海天池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安峻宸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碧玉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恒泰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都弘良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祥洲柏常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慕楚尊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 公司 , 共 35 个新能 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及相关车辆,归并至上海哲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归并后 上海哲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共计 90 个新能源 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

二、上海隽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处于本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符合此次试点要求,不同意其额度归并至上海哲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三、相关额度经营期限维持原批复。请你公司于批复之日起 90 天内按照要 求办理在用车辆过户手续。经营期限到期后视市场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后续经营使用期限。上述专用额度不得擅自转让、过户。

四、请你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积极落实各项行业服务规定,有意向参加网约车试点工作的,可 于 12 月 15 日前向 市道运中心提交试点申请,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并督促被归并企业注销相关经营范围。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 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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