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陆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12家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归并整合经营的批复

索取号:MB2F31330Y/2023-00252 发布机构: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道运客〔2023〕253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上海陆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海陆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源澄物流有限公司等 12家公司兼并重组的请示》(沪陆顺司〔2023〕001 )收悉,经研究,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鼓励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同意上海源澄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泽申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诚涛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驰绕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禧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竑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雀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绚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立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陆易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璜源汽车服务中心等 各 5 个 新能 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 共 55 个新能 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及相关车辆,归并至上海陆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归并后 上海陆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共计 60 个新能源 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

二、相关额度经营期限维持原批复。请你公司于批复之日起 90 天内按照要 求办理在用车辆过户手续。经营期限到期后视市场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后续经营使用期限。上述专用额度不得擅自转让、过户。

三、请你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积极落实各项行业服务规定,有意向参加网约车试点工作的,可 于 12 月 15 日前向市道 运中心提交试点申请,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并督促被归并企业注销相关经营范围。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 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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