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复制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复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复制
建设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六家桥乡、谢家村、石路水库、老仓下、南岸村、詹坊、杨世岭、枫江、桃源、曹坑
建设单位: 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1)崇仁光伏区升压站 升压站位于崇仁县孙坊镇下港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7′37.851″,北纬27°51′21.292″。新建1台容量为130MVA的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新建220kV出线间隔1个,新建2组16Mvar的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崇仁光伏升压站-潭坊220kV线路工程 起点为拟建崇仁县光伏升压站,终点为宜黄县潭坊220kV变电站,线路全长38.3km,除220kV潭坊变电站采用双回路终端塔出线外,其余段均采用单回线路铁塔架设,共设塔基101基。 (3)配套间隔扩建工程 潭坊220kV变电站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至崇仁光伏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另行征地,不增加运行人员。 本工程总投资概算60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114万,占总投资的0.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潭坊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围墙范围内进行,不改变站内主要电气设备及设施,对站址周边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较小,结合现状监测结果,变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将基本维持在现有水平,并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崇仁光伏区升压站与应城龙湖风电场220kV升压站相比,电压等级、布置方式、区域环境条件、出线回数、出线方式均一致;主变规模略小于类比升压站,占地面积相近,主变与围墙最近距离较类比升压站更远,周围不受其他电磁环境污染源影响。理论上本工程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较类比工程更小。根据类比监测结果,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架空输电线路电磁环境模式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线路在对地6.5m(经过非居民区时)最小线高下,边导线外地面投影离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项目拟建线路在对地7.5m(经过居民区时)最小线高下,沿线对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崇仁光伏升压站建成运行后,升压站厂界围墙外1m处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潭坊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噪声源,设备运行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变化不大,间隔扩建后,该变电站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要求。 声环境影响类比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线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输电线路营运期间不产生废水,对地表水体无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行期间没有大气污染源,运行期间没有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没有固体废物产生,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等场所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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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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