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瑞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核准变更的批复

(兰发改 油气 〔20 2 3 〕 417 号)

兰州瑞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来 《关于申请变更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内容的报告》(兰瑞孚〔2023〕002号) 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

一、项目名称

兰州 瑞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项目

代码: 2305 -62010 0 – 04 -0 1 – 485914 ) 。

二 、 项目 实施 单位

兰州瑞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宁区忠和镇崖川村(原皋兰县忠和镇崖川村)。

四 、建设 的必要性

该项目主要针对解决周边 管道气未覆盖的居民楼、平房、工地、餐饮铺面等用户用气最后一公里问题,辐射区域广泛,能有效改善区域内液化 石油 气安全、质量及价格问题 ,实现有效的能源替代,对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 改善 区域 大气环境 , 巩固 提升 “ 兰州 蓝 ” 成果 等 方面 具有重要意义 。

五、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23.8亩,建设用地面积9058.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21.55平方米(其中:一期2199.81平方米、二期2421.74平方米)。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辅助用房4层占地面积516.06平方米 ( 建筑面积2064.24平方米) , 灌瓶间1层占地面积135.57平方米 (建筑面积 135.57平方米 ) , 储罐区占地面积476.28平方米;主要采购设备包括:液化石油气50 m³储罐8座,以及循环压缩机、烃泵、电子灌装秤、地磅等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储存及供应系统、残液倒空系统、监测系统、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通信设施、避雷塔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氮气瓶储存库占地面积1210.87平方米 (建筑面积 2421.74平方米 ) 。 施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场地的平整、边坡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

六 、投资及 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约 2000 万 元 , 资金来源 为企业自筹。

七 、 建设 工期

项目 建设 工期 1 年 (2023年-2024年) 。

八 、核准相关要件

皋兰县 自然资源 局 不动产权第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

六、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 2 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 ,或虽 提 出 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项目单位 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方面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项目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符合 安全生产 “三同时” 原则 及 消防要求 , 保证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七、说明事项

此文件为2023年6月26日我委出具的《 关于兰州 瑞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核准的 批复》 (兰发改油气〔2023〕197号)的调整变更文件,从即日起(兰发改油气〔2023〕197号)文件作废。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 3 年 1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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