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发展,现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交发﹝2023﹞607号)做进一步优化调整。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于12月21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张哲文,电话:。
邮 箱:nmgygj@126.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交通运输厅
邮政编码:010020
附件:1.“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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