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189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单位

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

案件名称

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 8·8” 机电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暂扣、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 2023 〕 65 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

处罚结果

暂扣大源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事由

根据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大源煤矿“ 8·8” 机电事故调查处理决定,认定大源煤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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