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 202 0 年 1 月 1 日以来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了定期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阳泉市能源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制度》。
二、评估办法
由局监督科牵头,按照 “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评估,各承办科室对本科室起草印发的现行有效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评估。
三、评估范围
对我局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方位的评估。
四、评估内容
政策措施文件的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情况。
五、评估结果
经评估,我局现行有效的需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 5份政策措施文件均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形。
阳泉市能源局
2023年12月1日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