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肃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72号建议《关于给予兰州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金融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甘工信函〔2023〕287号

分类:B

马燕辉、于丽红、杨拉毛草代表:

各位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第472号建议《关于给予兰州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金融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收到代表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代表提出的建议拿出具体办理计划,对兰州新区新材料相关企业及项目进行了现场走访调研,并与兰州新区经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在经过深思熟虑和会稿后,拿出最终的答复意见。

二、答复内容

(一)关于“对新材料龙头型、支撑型、带动型的关键链条和关键产品项目,通过定向降息、贷款贴息、还款展期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产业项目贷款支持”建议的答复。

我厅将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重点支持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建立产融合作“白名单”,为金融机构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线下政银企对接,及时摸排企业融资需求,制定融资需求清单,建立清单共享机制,推荐给金融机构,及时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二)关于“引导省级十大产业基金通过直接投资、合作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向新区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项目倾斜,撬动金融资源、社会资本向新区绿色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进行配置”建议的答复。

目前,由省工信厅联系的绿色生态产业子基金有清洁生产、数据信息、先进制造3支,设计总规模50亿元,已投项目9个。下一步,省工信厅将积极向3支子基金推介一批兰州新区有实力的新材料企业和有较大投资规模及经济效益的投资项目,加强协调服务,尽力争取通过产业投资基金予以支持。

(三)关于“在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方面给予支持,加快形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和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百万吨级(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基地、百万吨级硅材料基地及全球最大铜箔生产基地”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厅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项目、“三化”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省级专项安排安排兰州新区项目95个,支持资金9820万元,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等得到资金支持。2023年我厅将继续对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项目进行支持。下一步,围绕新材料产业链,我厅将开展精准招商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突出电池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招商。组织广东省电池协会、天津市电池协会和天津动力电池产业集群赴兰州新区考察,重点围绕电池产业链断点难点引大引强。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甘肃工业发展的关注、关心,我们将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尽职尽责,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共同为甘肃工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单位: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发展处

联 系 人:刘菲  联系方式: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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