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17号
为进一步增强煤矿企业遵法守法意识,切实推动煤矿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五职矿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反馈自治区能源局,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联系人:张立其,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799923720@qq.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负责人.doc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五职矿长”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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