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市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着力破除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清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 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 决定在全 市 范围内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
一、重点 整治内容
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
各级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特别是风机、塔筒、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等新能源产业链,具体包括:一是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者引入产业;二是虽未明文规定,但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 或 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二)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
各级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具体包括:一是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 ; 二是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 。
二、收集线索截止时间和相关要求
如发现我市组织实施的 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 存在上诉重点整治内容相关线索 , 请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将有关证明材料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子邮箱( cdfgwnyk@163.com )。
收集线索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咨询电话/传真:)
西藏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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