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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 蒙东锡盟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 50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变电工程。 新建白音华 500kV开关站,建设3组18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500kV出线8回。
(二)线路工程。( 1)新建国电投白音华电厂-锡盟换流站双回π入白音华开关站500kV线路,线路长度5km,其中4×0.1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2×2.3km按单回路架设,新建铁塔16基;拆除原国电投白音华电厂-锡盟换流站线路长度3.5km。(2)新建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白音华开关站双回500kV线路,线路长度2×167.5km,其中白音华开关站出口处2×0.1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其余2×167.4km按单回路架设,新建铁塔768基;改造白音华电厂-巴林Ⅱ回500kV线路长度约1.7km,新建铁塔5基,拆除线路1.2km。(3)新建白音华开关站-锡盟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线路长度2×205km,其中白音华开关站出口处和锡盟换流站出口处4×0.1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其余2×204.8km按单回路架设,线路新建铁塔945基。
新建白音华开关站 -锡盟换流站 两条并行 500kV线路不可避让 穿越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长度为 3.9km+3.8km,立塔18基。新建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白音华开关站双回500kV线路及白音华开关站-锡盟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不可避让穿越锡林郭勒盟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2×209.38km,立塔973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 施 和下列工作要求 后, 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从环境保护角度 分析, 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 一) 严格落实施工期、运营期对 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生态保护红线 及周边区域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项目施工要确保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线路走向,不得新开辟走廊,避免对保护区形成新的切割。
(二)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要求。
(三)运营期开关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 存放,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厅委托 锡林郭勒盟 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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