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青科发政〔2021〕72号)相关规定,经2023年第13次厅务会审议,同意“青海省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主任由周秉荣变更为马元仓,“青海省新能源材料与储能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由刘刚变更为秦榕。望你们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尽快完成变更手续,做好工作衔接,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原始创新能力的引领带动作用和在打造高原战略科技力量中的支撑作用。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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