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区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西藏自治区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自 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期间 在全区范围内征集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问题线索,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聚焦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实事求是反映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存在的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包括以下问题:

(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

各级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特别是风机、塔筒、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等新能源产业链,具体包括:一是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者引入产业;二是虽未明文规定,但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二)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

各级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具体包括:一是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二是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

二、受理方式

线索收集电话: 传真号:

三、举报须知

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人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和合理权益,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感谢社会公众对西藏自治区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 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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