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点能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省重点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和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其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山东省重点能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nyjfzghc@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山东省能源局发展规划处(邮编:250014)

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山东省重点能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

附件:1. 山东省重点能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山东省重点能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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