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阿特斯晶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阿特斯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新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函》和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用地面积999592.26㎡(约1500亩),一期拟总建筑面积716703.21㎡的厂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个拉棒车间、坩埚厂房、废水站、中水回用站、动力站、氩气回收区、充装罐区、仓库及附属配套设施等,为年产40GW高效单晶拉棒及80GW太阳能级电弧石英锅建设配套厂房。该项目总投资580043 万元,项目拟建期为2023年7月—2024年3月。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符合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同意该项目拟建。
三、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4340.11tce/a;年综合能耗等价值为10895.51tce/a,单位投资综合能耗当量值为0.01tce/万元,等价值为0.02tce/万元。
四、该项目完成后,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耗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批总量10%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五、项目完成后,请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该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专此批复。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