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局 2022 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新能发〔 2022 〕 122 号)《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吉能新能〔 进一步支持重点边境村发展光伏产业> 2023 〕 261 号)相关要求, 为支持白山市重点边境村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现就白山市重点边境村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优选投资建设主体进行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优 选 方: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
(二)优选内容: 本次对白山市重点边境村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主体进行公开竞争优选。优选方将根据企业各方面的资质能力进行优选。
二、项目相关情况
(一)建设内容: 1.62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二)投融资模式: 企业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企业所有,项目收益扣除各类成本后全部捐赠给重点边境村村集体。
(三)建设地点: 由出资企业负责选址。
(四)建设周期: 2024 年年底并网发电。
(五)运维管理: 出资企业负责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六)收益分配模式: 企业与政府签定捐赠协议,扣除建设、运维、财务等方面成本后,收益全部捐赠给重点边境村村集体。按照光伏 1500 小时测算,原则上每 200 千瓦光伏项目每年捐赠金额不低于 3 万元,具体捐赠金额以实际发电小时数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是企业类型必 须为国企或国有控股公司;二是必须是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三是同一家集团公司须以集团名义或只能授权一户下属二级公司参与竞争;四是本次优选不接受企业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2.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3. 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国内、省内已投运的新能源项目的总装机情况。
4. 关于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5 . 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6 . 关于收益分配模式的承诺函。
五、优选时间
公告公示时间: 自 2023 年 10 月 11 日 起 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6 时(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递交地点: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 3766号白山市人民政府510室。
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联系方式
优选方 联系人: 张弢、李禹霖
联系电话: 0439 –
联系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 3766号白山市人民政府510室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