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20 〕 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贵州省能源局 2023 年 9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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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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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省智能煤矿标准修编及分类分级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
对《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指引(试行)》《贵州省智能煤矿评定办法(暂行)》进行修编,并对全省煤矿实施智能化建设的条件开展分类分级评定工作,提交不低于 60 处智能煤矿分类分级项目推进清单表。 |
29.78 |
2023 年 09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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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项目具体需求、质量和服务审查标准见附件。
请各意向单位主动联系我局联系人,我局将在公示期( 9 月 25 日至 9 月 27 日)结束后向有关单位发布询价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询价函为准。
联系方式:陈天威, 。
附件: 贵州省智能煤矿标准修编及分类分级项目咨询服务工作采购需求
贵州省能源局
2023 年 9 月 25 日
附件
贵州省智能煤矿标准修编及分类分级项目咨询服务工作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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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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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需求 1 |
组织采矿、机电、通风、地质及工业控制等专业人员通过对我省 7 个产煤市州 400 余处生产、建设、联合试运转煤矿全面摸底,按照“分类分级、一矿一策”原则,对各煤矿实施智能煤矿建设的具体类型进行分类,并开展部分煤矿现场核查工作,提交不低于 60 处适合开展首批智能煤矿建设的煤矿清单。以上工作需在 2023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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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2 |
根据摸底、核查情况,完成《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指引(试行)》(黔能源科技〔 2020 〕 123 号)、《贵州省智能煤矿评定办法(暂行)的通知》(黔能源科技〔 2020 〕 131 号)修编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以上工作需在 2023 年 11 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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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开始时间 |
合同生效即刻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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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 |
要求 1 |
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煤炭)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乙级及以上、煤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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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2 |
具备工业控制、采矿、地质、通风、安全、机电、信息化、网络等专业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上专业之一副高级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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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3 |
具备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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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4 |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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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5 |
未被“信用中国(贵州)”通报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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