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仁天生桥水电站生态流量放流机组工程核准的批复
铜发改能源〔2023〕160号
铜仁市天生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铜仁天生桥水电站生态流量放流机组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同意建设铜仁天生桥水电站生态流量放流机组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9-520600-04-02-272347)。
铜仁市天生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项目建设地点为铜仁市天生桥水电站厂房上游侧。
一、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铜仁天生桥水电站内技术改造建设生态流量流放机组:生态引水支洞、生态流量引水钢管、生态流量机组厂房263平方米、1000kW水轮发电机组一台、备用生态流量放水管。配套建设电站业务用房(按照有关要求另行办理有关手续)503平方米,主要用途为食堂、宿舍及办公等。
二、项目总投资共1673.6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三、建设节能、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项目要采用多种节能降耗措施,降低消耗,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采用节能、降耗、环保的先进设备和产品,必须符合节能降耗总体要求。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五、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天生桥水电站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07〕116号)、碧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铜仁市天生桥水电站生态流量环保措施工程项目的说明。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黔府发〔2018〕7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铜仁市天生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铜仁市天生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项目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