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时代动力电池生产基地P2-1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四川时代动力电池生产基地P2-1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收悉。根据节能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川发改环资规〔2023〕380号),我厅委托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关于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时代动力电池生产基地P2-1项目节能评审情况的报告》(川工环研〔2023〕60号)。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207-511599-07-02-469530)

二、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对四川时代P2项目现有拉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年产7GWh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能效水平。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天然气,设计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1637.2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24521.21吨标准煤(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按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其中电6281.78万千瓦时、天然气.94立方米。项目设计年新增耗能工质总量约46.82吨标准煤,其中新水22.43万立方米。项目设计锂离子电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99.44千克标准煤/万安时,达到《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锂离子电池企业综合能耗和《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版)》锂离子电池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I级基准值指标要求,并对比同行业同类产品,评审认为,项目总体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和节能审查意见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型设备,确保达到能效指标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

(二)加强节能管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规定,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第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四川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平台。

五、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产能规模、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及电、天然气等主要能源消费品种消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开展节能审查。

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发改环资函〔2023〕512号),在项目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由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节能验收,节能验收报告应报送我厅存档备查。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请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确保完成本地区“十四五”节能目标。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8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十、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时代动力电池生产基地P2-1项目基本概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时代动力

电池生产基地 P2-1 项目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P2-1 项目

项目业主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宜宾市东部产业园 P-01-05 地块

建设性质

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项目对四川时代 P2 项目现有拉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年产 7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

投资规模

100 00 万元

建设工期

19 个月

行业类别

锂离子电池制造 C 3841

审核类型

技术改造(经信)备案( 宜宾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

备案号

川投资备【 2207-511599-07-02-469530 】 JXQB-0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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