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能源局 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晋能源新能源发〔 2023 〕 222 号

各市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公司: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5号)和《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141号),经各市和企业申报、联合评审、网站公示,现下达山西省2023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开展前期工作

本次下达2023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76个、装机314.14万千瓦。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尽快组织项目法人,围绕项目所属行动计划的发展路径和试点方向,加快开展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组织实施,积极带动我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请各市能源局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衔接,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开工所需的各项手续,积极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各市能源局、有关企业集团要建立项目月调度机制,明确项目各阶段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要按照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科学组织项目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做好建设和生产安全管理,确保项目于2025年9月底全容量并网。

三、切实保障电网接入

电网公司要同步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送出工程衔接,与项目单位做好充分对接沟通,加快推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批复和配套接网工程的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接入流程,简化接入并网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及时并网运行。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各市能源局要牵头协调推进项目联合送出工程的建设。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市能源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跟踪调度,督促项目单位按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导,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并网的市和项目单位进行考核通报。

附件: 山西省2023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清单.docx

山西省能源局

2023 年 9 月 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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