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128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张勇

案件名称

六盘水市水城区泰麟煤矿“ 5·26”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 2023 〕 44-1 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3 年 9 月 5 日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 410482********6097 ) 30 日

处罚事由

2023 年 5 月 26 日,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区猴场乡泰麟煤矿(以下简称泰麟煤矿)主水仓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事故调查处理决定,暂停时任泰麟煤矿安全副矿长张勇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 30 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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