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唐吉林“新能源+燃机”一体化项目前郭一期20万千瓦风电工程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关于大唐吉林“新能源 + 燃机”一体化项目前郭一期 20 万千瓦

风电工程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 〔 2023 〕 167 号

前郭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大唐吉林 “ 新能源 + 燃机 ” 一体化项目前郭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工程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前发改字 [2023]91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2 年 12 月 28 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 [2022]331 号文件批复了大唐吉林 “ 新能源 + 燃机 ” 一体化项目前郭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代码为 2210-220000-04-01-810643 ,安装单机容量 5.0 兆瓦风电机组 40 台,总装机容量 200 兆瓦,利用大唐前郭查干湖风电场升压站扩建安装 1 台 200 兆伏安变压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为提高风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全部风机满发功率要求,导致原批复的风电机组机型、数量及升压站变压器容量发生变化。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 大唐吉林 “ 新能源 + 燃机 ” 一体化项目前郭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工程 风电机组机型变更为单机容量 6.7 兆瓦风电机组 29 台,单机容量 5.7 兆瓦风电机组 1 台,总装机容量 200 兆瓦保持不变,升压站变压器变更为 1 台 220 兆伏安。其余批复内容按照 吉发改审批 [2022]331 号 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办理土地等手续。请 前郭县 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3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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